当事人:苏州创元和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元和赢),住所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现代传媒广场30楼EF室,法定代表人吴文胜。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等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协会对创元和赢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完毕。
经查明,创元和赢在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内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错报、漏报的交易信息数量大,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公司业务试点指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鉴于以上基本事实和审理情况,经综合考虑创元和赢的申辩意见,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失信及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纪律处分专业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创元和赢“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法律与申诉专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