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业移动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工作,督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加强对移动应用软件的安全管理,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共同组织起草了《证券期货业移动应用软件备案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目前《指引》已经各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公司遵照执行。
《指引》第十二条的公示事宜中,“软件图标、是否通过安全认证”字段的公示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