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字[2014]10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协会制定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以下简称《申报材料规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协会将根据《申报材料规范》规定,受理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登记申请。各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要严格按照《申报材料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提交登记备案申请,在落实《申报材料规范》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我会反映。
电子邮箱:ziguan@cfachina.org
特此通知。
附件:1.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第1号)——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登记材料
2.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第2号)——资产管理子公司登记材料
3.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第3号)——人员备案材料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