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当将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及变动报协会备案。依照公开透明的要求,人员备案流程分为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交材料、主办人员审核、存档等环节,备案由会员二部(筹)负责。
一、报告事项备案流程图
二、备案流程环节简介
(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提交人员备案材料
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投资经理等业务人员的备案统一至协会行业信息平台,即公司应当在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上将资管业务人员信息完整录入。
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应当在人员变动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备。报备内容为:更新后的人员备案表、新增人员的简历+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公司出具的诚信合规证明。报备方式为:电子版发送协会指定邮箱,纸质版盖章邮寄协会。
(二)主办人员审查环节
协会在接受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管理公司提交的人员备案材料之后,受理部门安排主办人员审查,根据《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对材料的形式要件以及材料内容两方面进行审查。
主办人员对材料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对于报备人员材料符合相关要求的,对相关材料予以存档;对于报备人员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通知公司完善材料重新提交。
三、报告事项备案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管理公司在提交相关报告材料时,如遇问题可与协会会员二部(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咨询,协会人员将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协会相关人员在审核报告材料时,如遇问题将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子管理公司相关联系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应及时配合协会人员工作。
备案过程中遇到现行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员二部(筹)将与公司进行深入沟通并进行研究,根据内部工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